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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心医院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29  点击: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市中心医院应急预案》,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应急队伍,是指由医院组建与管理,参与较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卫生应急队伍。要在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平战结合,服务社会”的原则组建,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确保专业结构合理。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卫生应急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卫生应急队伍职责:

(一) 按照医院的调遣,参加卫生应急行动;

(二) 向本单位提出有关卫生应急工作建议;

(三) 参与研究、制订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执行卫生应急任务的知情权;

(二)享有执行卫生应急任务;

(三)享有接受卫生应急专业培训和演练的权利;

(四)享有优先获取卫生应急资料的权利;

(五)享有卫生应急工作建议权。

五、队员承担的义务

(一)服从上级和医院统一领导,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纪律,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二)及时报告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中发现的特殊情况;

(三)提出卫生应急工作建议;

(四)做好卫生应急响应准备,参加卫生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随时听候调派。

六、卫生应急队伍建立要符合工作实际,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能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和队员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处置水平。

七、卫生应急队员现场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国家或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和表彰。在同等条件下,对卫生应急队员的职称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完成卫生应急任务出色的,给予相应表彰。在卫生应急行动中,不服从调派者,不认真履职,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者,经核实,予以除名及通报。如因失职等原因造成突发事件危害扩大,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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