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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9-29  点击: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目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处置工作,最低限度地减少环境和人员伤害。

2.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泄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院感的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成员分别由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等科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医疗救治、消毒隔离和污染现场进行保护性封锁等工作,针对防范措施失效提出整改意见。

3.医院突发医疗废物处置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以防污染扩散。具体方案如下:

3.1报告内容和时限

3.1.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及公共卫生科,感染管理科及公共卫生科上报分管领导,并在48小时内向文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登区环保局报告。

3.1.2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文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登区环保局报告。

3.1.3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文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登区环保局报告。

3.1.4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

3.2 事故发生后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2.1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2.2公共卫生科或责任科室负责对现场进行处理,必要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参与处置工作。

3.2.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3.2.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它无害化处置,必要时保卫科负责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2.5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3.2.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3.3 处理工作结束后,感染管理科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感染管理科写出总结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文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登区环保局报告。必要时对导致事件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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